为庆祝“六一”儿童节,丰富我区儿童的节日生活,提高儿童的文化艺术素质,繁荣我区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,推动少儿艺术多出精品、多出人才,高明区妇联、高明区文广新局将在全区范围内举办2010年高明区“中国电信天翼3G——魅力童星”才艺大赛,为高明儿童的健康成长搭建展示自我的魅力舞台。
一、 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高明区妇女联合会、高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协办单位:高明区文化馆
合作单位:中国电信高明分公司
大赛组委会:
主 任:杜颖梅(区妇联主席)
副主任:邱军平(区文广新局副局长)
仇月华(区妇联副主席)
谭梓源(区文化馆馆长)
钟伟航(中国电信高明分公司副总经理)
委 员:李慧灵(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)
罗 亚(区文广新局社会文化股股长)
李文清(区文化馆副馆长)
张小萍(中国电信高明分公司艺术团团长)
二、 活动安排
活动时间 |
活动地点 |
活动项目 |
比赛进程 |
2010年5月15日晚 |
荷城广场 |
荷城赛区初赛 |
全区初赛共选出幼儿组、少儿组各11名选手进入复赛 |
2010年5月16日晚 |
荷城广场 |
荷城赛区初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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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21日晚 |
更合镇更楼电影院广场 |
更合赛区初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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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22日晚 |
明城镇文化广场 |
明城赛区初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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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23日晚 |
杨和镇杨梅高丰厂门前 |
杨和赛区初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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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28日晚 |
荷城广场 |
复赛 |
复赛共选出幼儿组、少儿组各6名选手进入决赛,其余为优秀奖 |
2010年5月30日晚 |
荷城广场 |
决赛 |
决赛选出幼儿组、少儿组的金、银、铜奖 |
三、 参赛办法
参赛对象:居住在高明区的年龄3—12周岁、具有一定才艺特长的少年儿童,大赛分为幼儿组(3-6岁)、少儿组(7-12岁)两个组别。
报名时间:2010年5月4日到2010年5月13日。
报名地点:区文化馆二楼、高明电信各(镇街)营业厅。
报名办法:以自愿参加为原则,报名将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可自荐报名或学校(幼儿园)、培训机构等推荐报名,报名者要由监护人陪同带备户口簿、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。报名表格可登陆区妇联网www.www.swgys.com 或高明作家网www.gaomingzuojia.com下载或到报名地点索取。
咨询电话:区妇联88662201 区文化馆88287037 88287039 高明电信88238388 。
四、 比赛规程
大赛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三个阶段进行。每组别由初赛决出11名选手进入复赛,每组别再由复赛选出6名选手进入决赛。
(一)初赛阶段、复赛阶段
由自我介绍和才艺表演两部分组成,选手自行设计出场方式,自创新意的参赛内容及形式,时间限在3分钟以内。
(二)决赛阶段
由三个环节进行比赛,由评委现场打分。
1、闪亮登场:分组进行自我介绍、台风展示,每组时间1分钟以内;
2、才艺比拼:选手的参赛才艺表演,时间限在3分钟以内。
3、跨越梦想:选手自选其他才艺表演,时间限在2分钟以内。
(三)比赛内容
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朗诵、相声、时装表演、武术、杂技等适合舞台表演的各类才艺表演项目。
(四)比赛要求
1、参赛的作品,要求主题鲜明、内容健康,富有童真、童趣,有利于少儿的身心发展,符合少儿的特点;
2、只限个人名义参赛,表演形式不限,为增加舞台表演效果,选手可请助演,但参赛道具、服装、配角人员等一律由选手自备;
3、比赛用品除钢琴外,其他乐器、用具、伴奏CD等由参赛者自备,比赛服装自行解决。
(五)评分办法
1、大赛将邀请专业评委组成评审团,评审团将保持其独立性对参赛者的整体表演进行评分,报名后即表示认可本大赛的评分准则,赛后不得异议。
2、比赛以100.00分制打分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,选手得分取现场评委给出的平均分。
3、评分标准由:(1)内容及表演形式(2)表演技巧(3)表演的整体效果(4)形象包装,共4部分组成。
五、 奖项设置:
每个组别分别设:
金奖一名 奖品:奖金1200元+证书+礼品包
银奖二名 奖品:奖金800元+证书+礼品包
铜奖三名 奖品:奖金500元+证书+礼品包
优秀奖五名 奖品:证书+礼品包
每位参赛的小朋友均可获礼品一份。
六、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高明区妇女联合会 高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二○一○年四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