妇联职能
日期:2011-04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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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明区妇女联合会是高明区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高明区妇女代表大会,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,选举高明区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,由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、副主席、常委,组成常务委员会。
区妇联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 团结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。
(二) 组织妇女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发挥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、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。
(三) 教育妇女继续发扬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,学文化、学技术、学科学、学管理、学法律,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。
(四)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,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,调查研究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出建议,促使有关改革措施不断完善,促进男女平等。
(五) 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,做好儿童工作,促进儿童健康成长。普及优生、优育、优教知识,推动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,为儿童办实事。
(六) 完成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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