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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务公开
日期:2011-05-19
 

一、党支部概况

党支部书记:刘思敏   委  员:谢素文   王晓岚

党支部共有党员11名,女党员10名。30岁—44岁党员7名,45岁—60岁4名。

二、党支部工作职责

()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区委社会工作部党委的决议,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妇联所担负的任务。

()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,做好妇联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
()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;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。

()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;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
()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,做好组织发展工作。

()协助管理干部,配合开展机关行政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;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()指导和支持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三、入党流程:

个人申请→组织培养(发展对象培养一年以上)→支部审查、支部大会通过→上级党组织谈话、审批(预备期一年以上)→入党宣誓→预备期满,本人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→支部大会表决能否转正,并批党委→合条件的,党委批准按期转正,不合条件的,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

四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(一)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。考虑到本支部党员人数较少,不设党小组,故只有党员大会没有党小组会。

(二)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。

(三)党课原则上半年一次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适当增加。

五、学习制度。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、专业文化知识学习,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计划,增强学习的针对性。可利用召开党员大会时组织学习。

六、民主生活会制度。党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七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本着从严治党的方针,党支部应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。

八、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,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。

九、党费收缴制度。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,如无正当理由,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

四大纪律: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。

八项要求:

1)要同党中内保持高度一致,不阳奉阴违、自行其是;(2)要遵守民主集中制,不独断专行、软弱放任;(3)要依法行使权力,不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;(4)要廉洁奉公,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;(5)要管好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;(6)要公道正派用人,不任人唯亲、营私舞弊;(7)要艰苦奋斗,不奢侈浪费、贪图享乐;(8)要务实为民,不弄虚作假、与民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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